关于巴中双边贸易自主使用人民币交易 中方回应

海外网1月4日电 在4日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发言人耿爽就近日热点进行回应。相关内容如下:
问:日前,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宣布,巴中两国的国有和私营企业可以在双边贸易及投资活动中自主选择人民币进行交易。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国、巴基斯坦两国的央行2011年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以来,双边货币合作不断深化。当前,中巴之间各种形式的贸易和投资合作深入发展。我们鼓励两国的市场主体在双边贸易和投资中使用本币结算,对巴方的有关举措表示欢迎,我们相信这将为中巴双边经贸投资合作和中巴经济走廊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
日媒:巴基斯坦央行批准中巴双边贸易用人民币结算
参考消息网1月4日报道 日媒称,巴基斯坦央行1月2日宣布,中国和巴基斯坦之间的双边贸易可以通过人民币进行结算,这将大大有利于促进两国的经济关系和贸易。
据共同社1月2日报道,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在卡拉奇发布的新闻稿中说,中巴两国之间的进出口和金融交易现在可以用人民币结算。
新闻稿还称,诸如开立信用证、清算交易和融资等监管框架都已经出台。
新闻稿说,人民币目前与美元、欧元和日元等其他国际货币旗鼓相当。
中国已经向中巴经济走廊提供了560亿美元的融资,中巴经济走廊计划连接巴基斯坦西南部港口城市瓜达尔和中国的新疆。
报道称,巴基斯坦央行此举将大大缓解外汇流出的压力,因为该项目下的几个方案已经得到授权,它们的利润分配将在未来几个月和几年内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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